4-《我在地府上班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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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和不爱的区别大抵如此。

沈慕言手腕流血的瞬间,在场的每个人都慌乱的不成样子。

他们甚至不敢再多问她一句。

只是三两分钟,沈慕言就被一大群人簇拥着上了救护车。

偌大的宴会厅里只剩下一堆残羹冷炙,还有我这个孤魂野鬼。

我抬头看了眼时钟。

经过这一番折腾,距离领导给我的假期只剩下两天了。

沈慕言不肯开口。

我只能靠自己最后的记忆去搜寻我的尸体可能存在的位置了。

我先是去了沈慕言敲死我的那片树林,又找到了那台搅拌过我血肉的水泥搅拌机。

甚至去了没一个用过这台搅拌机的工地,可是都一无所获,

眨眼之间,就又过了一天半。

我只能失魂落魄的回到了十年未回过的沈家!

沈慕言受伤了,沈家全体都守在医院里。

偌大的别墅里,只有零星几个佣人。

我去了我曾经住过的房间,发现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没动过,一直收拾的一尘不染。

只可惜,我的尸体不在那里。

我皱眉叹了口气,只能在我名字上的家里闲逛。

偶然间,我走进了家里的厨房。

玻璃碗橱里放着一套造型别致的退红色碗盘。

一股强烈的感应让我激动的瞪大了眼睛。

顺势抓住一个从我身边路过的佣人,大声问道:「你说!

这套盘子是什么时候来的?」

那佣人认识我,于是战战兢兢的回答。

「是,是十年前!

慕言小姐亲手做的!

现在全家人都是用这套碗盘吃饭!

垫脚从碗橱里拿出一个最大的圆盘抱在怀里。

灵魂和肉体的呼应让我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。

我的尸体就藏在这些碗盘里!

十年前沈慕言杀了我之后,将混合有我血肉的泥浆制成了泥胚,烧制成了碗盘。

我的家人每天都用这些碗盘吃饭,却没有一个人发现端倪。

我一把摔碎了怀里的圆盘,里面赫然露出了小半截没有被搅碎的指骨。

太好了,只要把这些碗盘都拆开,我的死亡就能重见天日了。

午夜十二点,业火的光亮将我的全身包裹。

我在全体领导和同事的热烈欢迎下回到了地府。

与此同时,在医院守在假千金病房跟前的爸妈也收到了警察的电话。

「您好,我们接到报警,在您家中的一套骨瓷餐具中找到了大量人体组织!

「初步判断是你们家失踪十年的大女儿沈知初!

「请你们务必配合调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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