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原本是大户人家的规矩,就算是答应了丈夫纳妾,也要先看看人,若是什么风尘女子或是品行有瑕,做妻子的就算拒绝丈夫的要求也不在“善妒”之列。
不比那暴发的商贾,没什么讲究,喜欢就可以带回家。
三伯母恍然大悟:“好,好,好。
我这就去跟大嫂说去。
”
“那就有劳三嫂了。
”母亲说着,站了起来,“我这就跟万元说,让他把人从京都接到真定来。
”
三伯母没有接话,笑咪咪地拍了拍母亲的手,道:“七弟妹也长大了!
”
语气半是感慨,半是欣慰。
第十一章继母
窦昭心情复杂。
如果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是继母,母亲想从她的身份上做文章,恐怕会大失所望。
她的继母姓王,闺名映雪,是王行宜之女。
王行宜,字又省,北直隶灵寿县南洼乡人。
至德三十六年己丑科进士。
初任吏部主事,后升兵部车驾司员外郎。
期间蒙古俺答汗数次带兵入侵北部边境,时镇守大同的总兵官长兴侯石端兰请开马市以和之。
王行宜上书《请罢马市疏》,力言石端兰“十不可五谬”。
司礼监秉笔太监陈冬庇护石端兰,王行宜弹劾陈冬《五奸十五罪》。
永明四年,王行宜被廷杖一百投入死囚牢。
因在狱中拒不写悔过书备受折磨而闻名士林。
陈冬病逝,经他的师座——内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曾贻芬等人多方营救,永明六年,王行宜改判流放西宁卫。
之后数年,蒙古人依然扰边,马市遭破坏。
承平四年,也就是继母嫁过来的第三年,在曾贻芬的推荐下,王行祖被起用。
先是调任山东新泰县令,后改任刑部主事,礼部员外郎,兵部武先司,半年内连迁四职。
此时离他流放已过去了十年,历经两朝。
(第1页)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